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滑鞋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磨練法則、標志、包拆、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競技、休閑用輪滑鞋。
2 規范性援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援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孕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按照本標準殺青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T 1 91-2000 包拆儲運圖示標志(eqv ISO 780:1997)
GB /T 2 411-1980 塑料邵氏硬度試驗方法(eqv ISO 868:1978)
GB /T 2 828.1-2003 計數抽樣磨練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磨練抽樣
籌劃(ISO 2859-1:1999,IDT)
GB /T 2 829-2002 周期磨練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磨練)
GB /T 3 293-1982 中國鞋號及鞋楦系列
GB / T 3293.1-1998 鞋號(idt ISO 9407:1991)
3 分類
3.1按滑輪排列方式分為單排輪滑鞋和單排輪滑鞋。
3.2按鞋與輪架連接方式分為固定式、拆卸式輪滑鞋。
3.3 按功用分為A類和B類。A類為競技用,一般包孕速率輪滑鞋、極限輪滑鞋、平地名堂輪滑鞋(單
排)、名堂輪滑鞋(單排)、輪滑球專用鞋;B類為休閑用輪滑鞋。
4 要求
4.1 鞋號、型號
鞋號 、型號按GB/T 3293-1982和GB/T 3293.1- 1998規定執行。
4.2 外觀
4.2.1 整鞋端正,同單鞋相同部位對稱一致;各部位加工良好、無損傷、變形、色差。
4.2.2 塑料件表面應光滑,不應有明顯凹凸、傷痕、變形、裂紋、色差及明顯的澆口修整痕跡;邊緣過渡光滑,不應有裂口、毛刺。
4.2.3 金屬件應防腐處理;表面應色澤均勻一致,無磕碰劃傷、無棱角、毛刺;鉚接應平整、牢固,不得彎曲、歪斜、開裂。
4.3 尺寸
同單輪滑鞋對稱部位尺寸允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