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健身器材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提出。
本部分由國家體育總局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中央教育科學鉆研所、山西澳瑞特健康家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深圳市好家庭實業有限公司、北京體之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青島英派斯有限公司、廣州潤豐文體用品廠、山東萊陽激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元天翔、賈志勇、侯力波、莊碧、張家祥、馬德槍、劉少樹、石仲凱、曾文飛、于秀成。
第1部分:健身器材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提出。
本部分由國家體育總局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中央教育科學鉆研所、山西澳瑞特健康家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深圳市好家庭實業有限公司、北京體之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青島英派斯有限公司、廣州潤豐文體用品廠、山東萊陽激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元天翔、賈志勇、侯力波、莊碧、張家祥、馬德槍、劉少樹、石仲凱、曾文飛、于秀成。